子,我是巧玲啊!!”
陆巧玲砰砰砰把门板拍得直响,大老远她就闻见了屋里的香味,是米饭和红糖的味道。
女人贪婪的嗅着空气里甜腻的气味,敲门的力道愈发重。
好哇,小嫂子背着陆家吃这么好,竟一点也不匀给她妈。
在城里她吃的最好的不过是陈米,林初一她凭什么?定然又是从老宅那边抢了米面,三哥连个女人都管教不了,亏还是个男人。
想起出门前她妈交代的话,陆巧玲心中更是轻蔑。
三哥腿脚都废了,往后连津贴都拿不回家,还配吃鸡蛋,来的半路她把蛋吃了,筐子里只剩下半把咸菜。
“妈,快吃。”
陆萌的神色着急,小姑姑的性子她还能不了解,跟她妈所差无几,回乡下看见什么都要往自己屋里拿,当然她是说之前的妈。
陆巧玲,原主的小姑子。
林初一眼前浮现出一张白嫩年轻的面庞,看上去乖乖如邻家小妹的女子……竟是朵黑心莲。
小说中,陆巧玲就是女主的跑腿,靠着出卖陆家人分得到利益,最后携着杀猪匠老公和一双女儿傍上霍成舟大腿,在省城混的如鱼得水。
这次回来,小姑子便是冲着秋收来的。
每年抢收,陆家三个嫁入城里的女儿都要回乡下,说是来探亲,只要不是个傻的就知道是来打秋风,手上连块毛都没带,领着各自的儿女们连吃带喝半月,临走前还要带走陆家一半数的口粮。
陆家一年劳作的工分也就是一千斤粮食,三个女儿分走一半,剩下的粮不够吃,全家只能勒紧裤腰带,整日不是野菜糊糊,就是野菜汤。
原主在养父母家里也算是吃穿不愁,哪受得了这样的苦楚,新婚不到两月就串着分家。
为此,一家人险些闹翻。
好在,林初一查出有孕,并以此要挟分家,不然就把孩子流掉,陆家当即妥协。
等到爷三人吃得差不多,林初一才慢悠悠开门。
“嫂子,大白日掩着门做什么?莫不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这是我家,我想合上门做什么不行?”
林初一不客气回怼,原身本就是和极品小姑关系不睦,她当然没理由委屈自己。
陆巧玲比噎了一下,想起白面还是厚着脸皮拿着菜篮子自顾自往里面走:“嫂子,你们刚在吃什么,我闻到红糖的味道,正好我也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