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龙悠悠转醒,眼前的事物慢慢清晰,不由的瞪大眼睛。
只见身边六七个商客模样的人,横七竖八的叠在一起,一动不动,好像已经彻底凉了。
装束也有些奇怪,清一水头戴猪嘴头巾,身穿黑褐色长袍,满身血污。
这是什么情况,做梦吗?
李云龙急忙下意识摸向腰间,勃朗宁手枪没在,取而代之的却是一股钻心的疼痛。
当他低头下看,这一幕触目惊心,腰腹部一个巨大的伤口,黑红的血液染透了衣装。
李云龙这才反应过来,他娘的,这不是梦。
李云龙咬紧牙关,微微皱眉,全身的拘束感,让他急于弄清现在所处的状况。
他的第二皮肤,军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和身边的客商一样打扮。
难道,自己和这些客商是一伙的?
李云龙又试着慢慢挪动身体,全身的骨肉如同散了架子一般,疼痛难忍。
饶是如此,李云龙还是吃力搬开压在身上的一条大腿,扯下身边商客的衣服,开始包扎伤口。
这是他多年征战沙场,从死人堆里摸索出的求生本能。
曾经战场上所向披靡、无限风光的李云龙,面对这莫名其妙的状况,着实心里很憋屈,他必须得骂出来,得谁骂谁。
“他娘的,当年和国军八十九师楚云飞对着干,老子还差一步就冲进了他的阵地,这个楚云飞,竟然拿大炮轰老子,即便是肠子都流出来了,也不是活下来了?嘿,还找了一个小护士当媳妇儿,我李云龙怎么能随随便便就死?”
“阎王爷见了老子都得绕道走,那生死簿上就没有老李的名字!”
没办法,多年来的老毛病,就是带到棺材里也改不了。
只可惜,现在就他一个人,只能对着这几具死尸发脾气了。
对于腰上的这点伤,李云龙毫不在意,他心里很清楚,死不了,他也不怕死。
他在意的是,为什么受了这么重的伤?
到底是他娘的谁,让他这个连死都不怕的军人,如此狼狈?
就算是他娘的马天生,也不能!
还有没有王法?
李云龙慢慢站了起来,扶着凹凸不平满是青苔的石壁,似乎想起了生前的最后一幕:
当着马天生的面,他用楚云飞赠送的勃朗宁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扣动了扳机。
他还清清楚楚的记得自己说过的话:
“我李云龙这条命,不喜欢听别人摆布,谁都不行,我这条命得由我自己摆布,我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死法,军人的死法应该是用子弹。”
他甚至还能预测,穿过自己头颅的弹头会变形,因为他的颅骨很硬。
为了军人的荣耀,李云龙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有太多的遗憾,却只能一死了之。
“我应该死了才对,不应该苟活在这个世界上。”
都说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可这时间过得也忒快了,似乎只是一瞬间,连奈何桥上的孟婆汤都来不及喝。
李云龙脑子有点乱,可并不糊涂。
大脑里残存的信息告诉他,这个身体也叫李云龙,生活在北宋政和四年间,宋徽宗时代,这个地界是桃花山,一个土匪经常出没的地方。
这个宋代李云龙用尽半生积蓄,和几个同行客商到山西贩卖布匹,准备大赚一票,没想到路过桃花山遇到了土匪剪径,为了保命保财就干了起来。
没想到这个李云龙也是练家子,早年间受过高人指点,练了一些武艺基础,一把朴刀使得呼呼带风,和那个土匪首领斗了十馀合,不分胜负。
结果架不住土匪人多,蜂拥而上,群起攻之。
无奈双拳难敌四手,跑得慢了,和这几个客商全部被杀死,被扔到了后山的隐蔽沟涧。
故事终结,本以为这样就完了。
可他李云龙又回来了,此已非彼。
没有人告诉他,这是穿越。
抬头仰望,李云龙测算着涧底与地面的距离,约摸十几米的高度。
透过狭窄的山涧缝隙,看到几只乌鸦盘旋而飞,几只停留在石缝间枝丫上,血腥的气息让它们狂欢呱噪,扑棱着翅膀,几欲下来享受这新鲜的美味。
李云龙冷笑一声,不以为然。
经历过无数次尸积如山,血肉横飞、血流成河的战场,这又算得了什么?
他啐了一口,挣扎着站起身来,扶着滑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