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大文学

繁体版 简体版
爱上大文学 > 重生五零后的一生 > 第127章 秋收后分粮

第127章 秋收后分粮

从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后,生产队打下来粮食分配是有规定的:先留足种子,再完成国家任务,后留储备粮,饲料粮,剩余粮食按照人七劳三进行分配,油料作物一律按人口分配,麦季造预分方案,年底造决分方案,方案造出来后要向公社审批,批不下来重造,不管那季造方案要把军工烈属,退伍军人,教师家属,困难户,赤脚医生家庭,需要吃照顾粮的户吃到全队口粮的平均数上下,都是这么规定的。

还有就是生产队分配粮食是,遵循着“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按规矩分配”!

“交够国家的” ,就是优先挑选上等粮食,分别按着规定的小麦、水稻、玉米、高粱、大豆等的斤数,斤两不差地拉送到公社粮库,按国家统一价格计入生产队帐目。这就是习惯上所说的“公粮”。

“留足集体的”, 就是生产队自己用的储备粮。它包括:种子;牛马驴骡的饲料粮(多数用下等粗粮);招待粮(多数为细粮和黄豆)。招待粮都是用于从春耕开始,直至秋收结束时,各地前来支农人员的用粮。

“剩下的按规矩分配”, 公粮和集体储备粮之后,剩下的粮食按照各地区的规定,进行分配。先核算“工分粮”,优先满足劳动力口粮,其余按全队人口平均分配皮粮。上限为520市斤,够不够三百六,360市斤为底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