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宫欢暗杀的神女变成尸体躺在血泊中引得北蛮各部落在新旧交替之际乱成了一锅粥时,这一乱局的造成之人现在却和来自中原墨家的英俊外门弟子共乘一骑慢悠悠地行走在风雪之间。
宫欢默默地啃着墨英华给她的肉干,因为太咸又喝了些不知哪里来的温水缓解。马行得很慢,墨英华又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寒风,在吃的过程中她一点都没有吃了一肚子西北风的悲催。
看不见墨英华的表情,可宫欢依旧能从他的话语中想象出他的表情。
“你说这北蛮也真是的,穷山恶水得厉害,吃的东西不是奶酪就是肉干,找点果蔬比登天都难。那群脑子缺根弦的家伙想弄点中原的东西,干嘛非得用抢的,好好做生意不行吗。要是和中原好好做生意,两边没对立得这么厉害,你也不用成天和他们较劲,连过年都回不了中原。欢欢,你怎么在晃啊,是不是……喂,你笑什么,我说错了吗!”
宫欢尽量让自己笑得不是太放肆,却还是感觉墨英华天真的可爱,莫名其妙就是想笑。
“你说的没错,我不笑了。咱们这是去哪,看着好生偏僻。”
“这还偏?我就不信你在暗杀的时候躲得不够偏。放心吧,卖不了你,你要是真想收拾我,我能在你手下走三十招?”
“英华,你这么有自知之明,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你了。”
不多时,宫欢就看到了一间很平凡的土屋,外观上和普通北蛮人的住处基本没差,不过凭借着全天下没几个人能超过的内力,宫欢还是很敏锐地察觉到了里面有人,一个应该是有武功的人。
墨英华敏锐地感觉到宫欢的气场变了,对于她随时随地都能进入戒备状态的习惯感到深深的无奈。为了不产生不必要的伤亡,墨英华只能先行解释情况。
“我朋友烈清歌,等我们的。”
闻言,宫欢果然收起了自己的绝世神功,微微皱起眉头,开始思索这个有些耳熟的名字。
“是不是两年前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被逐出本家的烈清歌,他怎么也在这?”
“当然是我找来的。要不是他前段时间被偷得什么都不剩了写信找我救急,我还不知道他居然穷得都不敢回中原了。”
“……那是够惨的。”
一边说着,一边往土屋里走,一进去宫欢就被一片炽烈的红色夺走了全部的视线。不大的小土屋,愣是因为过年被弄成了成亲新房的模样。
短暂的失神之后,宫欢飞快的调整好了情绪,恢复一如往日的清冷,在墨英华的帮助下认识了烈清歌。
对于墨英华带来的老朋友是大名鼎鼎的凌霞宫祭司,杀神宫欢,落魄悲催的穷鬼烈清歌表示自己受到了一万点惊吓暴击。
凌霞宫这个门派虽然比起江湖上那些传承已久的世家顶多算是个襁褓婴儿,不过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一件事,就是这个门派惹不起。
宫主宫凌,小小年纪就比那些老牌世家的老一辈狐狸们都狡猾。明枪暗箭,阴谋阳谋,他都能游刃有余地处理好,如履薄冰也都能化险为夷,一步一步让凌霞宫有了现在的地位。
而且只有少部分曾经想过用暗杀的方法除掉他的人才清楚,宫凌的武功当世几乎无人能及,哪怕是当年的南宫世家尚存,恐怕也没有能够与之匹敌之人。他的武功增长速度惊人,如果第一次雷霆一击都没能成功,那么到了未来就更不可能有成功杀掉他的一天。
宫凌固然可怕,然而凌霞宫真正能有今天的地位,功劳最大的应当是隐没于黑暗之中的祭司,江湖上最优秀的杀手,被赠以暗夜杀神之称的宫欢。
如果说宫凌是被众人注视着的璀璨星辰,那宫欢就是隐没在尘土与血腥之后的黑洞,只闻其名不见其人,常年行走于北蛮的土地上,无情地收割着人命。
对于大部分江湖人来说,这个和宫凌同龄的年轻女子是一个比地狱还要可怕的存在。所以烈清歌实在无法相信面前这个面容清丽、和墨英华拌嘴的姑娘就是江湖上最可怕的暗夜杀神。
所以,烈清歌僵硬地转动脖子,以雷劈了一样的表情看向墨英华,问了一个略微跑偏的问题:“宫欢祭司,吃饭就这德行啊。”
狼吞虎咽扫荡着久违的饺子的宫欢闻言抬头看了烈清歌一下,鉴于此人经历着实悲催,又是墨英华的朋友,宫欢难得大度地不去计较,暂时停下了吃东西的动作,咽下口中的食物,给出了一个非常中肯的评价。
“味道不错,手艺值得称赞。”
墨英华:……挺好的话,欢